(赣劳社养[2006]19号文件)


  

       

 

    备注:本次调资按赣劳社养[2006]19号文件规定执行,调资对象为2003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,
不包括离休、建老及事业、行政单位的退休人员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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