萍乡市军分区收费目录

序号

收费项目

计算单位

收费标准

收费依据

收费对象

使用收费票据种类

备注

民兵训练统筹费

 

 

赣府厅发[1999]69

 

财政票据

具体标准由萍府发[1997]35号文制定

1

国有集体企业

每人每年

4

 

国有、集体企业

 

按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征收

2

行政、事业单位

每人每年

4

 

行政事业单位

 

3

个体工商户

每户每年

10

 

 

 

 

4

私营企业

每户每年

100300

 

 

 

我市按100元执行

萍乡市物价局 萍乡市财政局 萍乡市监察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