萍乡市保安服务总公司

     

计费单位

收费标准

批准文号

   

1、门卫、巡逻、看护、重点目标等保安服务费

每人每月

1500-2000

萍发改收费字【2010505

 

2、固定押运车组服务费

每年每组

30万元-40万元

 

3、固定网点押运服务费

每个每年

4万元-6万元

 

4、固定武装守库服务费

每个每年

5万元-10万元

 

5、民用爆炸物品配送、守护、眼运费

物品价值

8%-12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