萍乡市残联收费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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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收费项目 |
计算单位 |
收费标准 |
收费依据 |
收费对象 |
使用收费票据种类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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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|
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|
按所在地的市、县(区)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为标准,每少安排一名残疾人按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0%交纳。 |
省政府[1997]58号令 |
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 |
财政票据 |
应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应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详见市残联、市财政局萍财社字[1998]11号文件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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萍乡市物价局 萍乡市财政局 萍乡市监察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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