萍乡市残联收费目录

序号

收费项目

计算单位

收费标准

收费依据

收费对象

使用收费票据种类

备注

残疾人就业保障金

按所在地的市、县(区)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为标准,每少安排一名残疾人按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0%交纳。

省政府[1997]58号令

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

财政票据

应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应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详见市残联、市财政局萍财社字[1998]11号文件

萍乡市物价局 萍乡市财政局 萍乡市监察局